首頁‎ > ‎相關法規‎ > ‎新聞消息‎ > ‎103年新聞‎ > ‎

09月

01月    02月     03月     04月    05月    06月    07月    08月    09月    10月    11月    12月

103.09.30<稅務法務>稅務問答/財政健全方案 所得稅增級距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6:04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6:05 ]

稅務問答/財政健全方案 所得稅增級距
【經濟日報╱桃園訊】
2014.09.30 03:46 am

中壢市焦小姐問:新修正的「財政健全方案」中有關所得稅調整部分有哪些?

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答覆:財政部推出「財政健全方案」中就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立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於105年申報10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一、調整方案:1.我國境內居住個人股東獲配股利淨額之可扣抵稅額為原可扣抵稅額之半數。2.非居住者股東獲配股利淨額中,屬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抵繳該股利淨額之應扣繳稅額部分,亦調整為半數。3.年所得淨額在1,000萬元以上者,增加一級距稅率為45%。二、配套措施:1.提高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9萬元、夫妻為18萬元。2.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12.8萬元。3.提高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為12.8萬元。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稅務問答/補習班未立案 仍應扣繳房租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55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6:03 ]

稅務問答/補習班未立案 仍應扣繳房租
【經濟日報╱南投訊】
2014.09.30 03:46 am

集集鎮簡先生問:其經營之補習班日前已開始招生,但主管機關因建築安全問題尚未核准立案,而補習班執業房屋為承租,有關租金扣繳部分應如何辦理?

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答覆:各私立補習班如未經依法向主管機關登記立案,其既已設班招生上課,自應屬於所得稅法第89條所稱「團體」之範圍,其支付之租金,仍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由責應扣繳單位主管(即補習班實際經營之負責人)依法扣繳租賃所得稅款並開立扣繳憑單給房東。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禿鷹案官司 證交所勝訴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53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5:54 ]

禿鷹案官司 證交所勝訴
【經濟日報╱記者王淑以/台北報導】
2014.09.30 03:46 am

萬洲(1715)(前為亞化)前董事長葉斯應擔任亞化董事長期間與台灣證交所槓上,透過傳單、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召開記者會散發新聞稿方式,指控台灣證交所及其相關人員為禿鷹一案,最高法院判決確定與股市禿鷹集團勾結等非事實,葉斯應應在五大報頭版下方登報道歉,並賠償相關人員因此所受之名譽損害。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F-中晶告金管會 低調撤回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52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5:52 ]

F-中晶告金管會 低調撤回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玲/台北報導】
2014.09.30 03:46 am

F-中晶6月中大動作對金管會提行政訴願一案,據悉,公司已撤回控告。F-中晶發言人吳柏禧表示,全案確實已撤案,但他強調,包含台灣在內的海外資本市場,都在重新評估掛牌的計畫中。

吳柏禧表示,6月16日F-中晶正式提告,主要是希望來台上櫃一案還有轉圜的機會,提起行政訴願是為公司權益,全案被主管機關撤銷上櫃,並非公司做錯事,基於捍衛公司聲譽和保護自身權益,才會提告。

但考量訴訟官司曠日廢時,加上公司希望把重心專注在本業經營,因此已經撤銷控告。

F-中晶低調撤告,市場人士表示,另一可能原因,因是金管會擬鬆綁外國企業來台掛牌限制,原先陸資持股逾30%需專案申請的規定,有機會放寬到陸資持股不逾50%就可來台上市,且不必專案申請,有利F-中晶後續重新申請來台掛牌。

對此,吳柏禧低調回應說,若後續政府對外國企業來台掛牌的政策明朗,仍不排除在台上市櫃的可能性。他強調,F-中晶不論營運、財務、體質都很健全,包括台灣市場在內的海外市場掛牌的計畫,一直在評估,但目前仍未定案。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大動作槓上金管會,打行政救濟官司的F-中晶,傳出已主動撤回訴願案。金管會接到行政院通知,F-中晶訴願案已結案,不必再提供答辯書。

對於陸資企業來台掛牌,金管會仍堅持「開大門、走大門」,走T股開放模式,但T股涉及雙邊監理合作問題,仍需要時間溝通。因此金管會決定先推T股的「替代方案」,將外國企業來台上市的陸資限制大幅鬆綁。

金管會證期局認定F-中晶為陸資而撤銷其上櫃申請,F-中晶痛批金管會違法,並在6月中提行政訴願,創金管會成立以來的首例。

當時中晶公司還以「台灣資本市場的公理正義何在」發表五大聲明,質疑主管機關的誠信,證期局則反擊,如果陸資化身F股來台上市,會衍生重大爭議,台灣社會絕不會接受。

這宗一度引發各界關注的行政救濟官司,公司已悄悄撤件。據行政院訴願會資料,F-中晶訴願案已「結案」,金管會昨(29)日表示,已接到行政院通知,此案不用再提答辯書,原因是什麼倒未提,有可能提起訴願的公司很有可能已撤回。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多屋族「輕稅調查」 10月15日截止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49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5:49 ]

多屋族「輕稅調查」 10月15日截止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9.30 03:46 am

自住房屋「輕稅調查」將在10月15日結束,財政部提醒,稅捐機關總共寄發約60萬份調查輔導函,擁有超過三戶以上房屋的多屋族,須自行擇定符合自住房屋條件的房產座落地,向稅捐機關回覆,才能享有1.2%的最輕房屋稅。

財政部說,未在期限內回覆者,名下房屋將被視為非自住房屋,明(2015)年5月開徵104年度房屋稅時,一律會被改按1.5%以上稅率課稅。

房屋稅按使用用途課徵,過去自住與空置、出租供他人做住家使用的房屋,均按1.2%稅率課稅,今(2014)年7月起,持有第四戶以上房屋,即使供做自住,亦要改課1.5%到3.6%不等的「囤房稅」。

財政部估計囤房稅增收的房屋稅,至少超過2億元。

房屋稅條例第5條已在今年6月4日修正公布,並自7月起實施新稅率,其中,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自1.2%至2%提高為1.5%至3.6%,但自住房屋稅率則維持為1.2%。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補充健保費 可全額列報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45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5:46 ]

補充健保費 可全額列報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9.30 03:46 am

財政部指出,二代健保實施後,個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繳納的補充保險費,亦屬健保費的一部分,可以全額列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沒有金額限制。

財政部提醒,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選擇採用列舉扣除,其中有關保險費項目,須符合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內,才可申報扣除節稅。

依據現行稅法,申報列舉扣除的保險費,可以分為二部分:一、健保費: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每人全年健保費由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的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繳納者,均可全額列報。

二、其他保險費支出: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人身保險的保險費,包含國民年金保險、就業保險、勞工保險等。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30<稅務法務>高鐵全線 導入電子發票

張貼者:2014年9月29日 下午5:39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9日 下午5:41 ]

高鐵全線 導入電子發票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4.09.30 03:46 am

 
電子發票載具將再添一種,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擬納入「X卡」做為發票載具,預計完成測試後,10月間將正式上路。

財政部資訊中心明(10月1)日則將與高鐵公司合作,全線導入電子發票。財政部強調,高鐵導入使用電子發票,亦將使電子發票的開立型態,由「靜態」轉為「動態」。屆時,消費者在搭乘高鐵時購物,將可取得電子發票,消費資訊亦將會同步存於雲端。

為擴大電子發票推動成效,財政部資訊中心將結合X卡作為電子發票載具,目前正進行連線測試。「X卡」是一張由銀行發行,可在任何上網裝置進行轉帳、繳費、消費及捐款的多功能卡片,可用於實體商店及網路交易付款。財政資訊中心指出,消費者憑「X卡」消費,扣款、消費資訊、發票號碼等程序即會同步完成,「X卡」成為載具後,將使消費全程更為環保、無紙化。

「X卡」屬於非共通性載具,財政資訊中心表示,消費者使用「X卡」做為電子發票載具,需至整合服務平台進行載具歸戶,與中獎通知等手續,即可達到完全不必整理發票,也沒有遺失發票或忘記對獎的困擾,發票獎金亦可匯入指定帳戶,省去領獎的麻煩。

圖/經濟日報提供

根據統計,電子發票截至昨(29)日為止,全台總計累計開立張數達到32億張,估計至年底時將可達到40億張。為擴大商家開立電子發票,財政資訊中心明日將與高鐵公司共同宣布全線導入電子發票。

財政資訊中心指出,導入電子發票後,消費者自10月起搭乘高鐵並購買餐飲,將可在火車上取得電子發票,增加中獎機會。財政資訊中心強調,高鐵火車處於動態行進,開立發票環境與一般百貨公司等電子發票商家不同,「在火車上開電子發票,也是一種創舉」。

除了高鐵之外,財政資訊中心也正與台鐵公司接洽,未來包括台鐵也可能會成為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

 

【2014/09/30 經濟日報】

103.09.29<稅務法務>問答/非境內居民代扣稅 十日內向國庫繳清

張貼者: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8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9 ]

問答/非境內居民代扣稅 十日內向國庫繳清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4.09.29 04:49 am

汐止區駱小姐問:營利事業給付非境內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應於何時申報繳納?

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依規定,營利事業於給付非境內居住者各類所得時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扣取稅款,並於代扣稅款之日起十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所得人。換言之,營利事業給付各類所得同時,應扣取稅款,並於十日內完成繳納申報,才算完成所謂扣、報、繳義務。

【2014/09/29 經濟日報】

103.09.29<稅務法務>問答/延遲繳納已扣稅款 每兩日徵1%滯納金

張貼者: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7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8 ]

問答/延遲繳納已扣稅款 每兩日徵1%滯納金
【經濟日報╱稅務問答】
2014.09.29 04:49 am

五股區于小姐問: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所得時,已扣取稅款,但未依規定向公庫繳納,要不要處罰?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類所得時,如已扣取稅款而未依規定期限向公庫繳納稅款者,尚非所得稅法第114條第1款所稱「應扣未扣」或「短扣」稅款之情形,免依該款規定處罰;如查明有侵占已扣取稅款情事,應依稅捐稽徵法第42條第2項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至其在未經檢舉及未經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自動繳納,係屬遲延繳納,應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3款規定,每逾兩日加徵1%滯納金;如未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期限申報扣繳憑單或逾限始自動補報,仍應依所得稅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處罰。

【2014/09/29 經濟日報】

103.09.29<稅務法務>生活法務通/主動吐回挪用公款 刑責難免

張貼者: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6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4年9月28日 下午5:46 ]

生活法務通/主動吐回挪用公款 刑責難免
【經濟日報╱記者 陳書榕】
2014.09.29 04:49 am

網路服飾品牌「東京著衣」董事長鄭景太涉嫌以假交易方式掏空公司上億元,檢方上周裁定600萬元交保,全案將朝業務侵占或掏空方向偵辦。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易廷表示,依侵占罪而言,分為普通、業務及公務侵占,差別在於挪用物品為私人、公司或公務持有,該案觸犯的是業務侵占罪,依法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0元以下罰金。此外,業務及公務侵占罪均屬公訴罪,即司法警察機關若得知有犯罪事實,得主動移送或偵辦,並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無待被害人提起告訴。因侵占罪屬於即成犯,只要有挪用公款之行為,犯罪即成立,並不會因為之後主動將錢補回就免除刑責。

蔡易廷解釋,在本案中挪用公款者為董事長,公司負責人或企業財務長頂多只能保管公司資金或管理公司帳戶,但該董事長把公司的錢借給他人,該行為即是侵占,簡而言之已經妨害到公司對資金的所有法益,因此不管有沒有因為出借資金而讓公司產生營運上的困難,在該行為人做這個行為的當下,就已經構成犯罪。

蔡易廷解釋,若是公司負責人,把公司資金私下借給第三人之行為,確實損及公司權益或影響營運,還有可能觸犯刑法342條背信罪,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公司負責人的定義不如一般人想像的狹隘,一般有權對外負責簽約、授權或交易等具法律效益行為者,如經理職級者就屬於該定義範圍內。

蔡易廷提醒,若是上市櫃公司則要特別小心觸犯證交法中的特別背信罪,為保護一般投資人,若公司負責人違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未能為公司及股東謀取最大利益,甚至做出損害公司利益之交易行為,處罰會比刑法要重,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蔡易廷提醒,公帳、私帳若沒有分清楚,也有觸犯侵占罪之可能,如中小企業在剛創業之時,時常有私人與公司帳戶共用的情況出現。舉例來說,若因為營運上的需求,公司將公款匯入你的私人帳戶,在資金匯入帳戶的瞬間,在所有權歸屬上資金就是屬於你的,公司僅是寄放存款,在民法上即成立消費寄託,依照民法規定,受委託人並不須返還同筆資金,僅需返還相同金額。此時如帳戶所有人將這筆資金提出使用,僅涉及民事返還及賠償責任,尚不構成侵占罪。惟依實務見解認為,如匯入的資金已明確指定用途或使用目的,則員工提領這筆自己帳戶內之資金,仍可能構成侵占罪。

【2014/09/29 經濟日報】

1-10 of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