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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2.31<稅務法務>問答/申請更正扣繳憑單 須檢附先前存根聯

張貼者:2015年12月30日 下午4:43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5年12月30日 下午4:45 ]

問答/申請更正扣繳憑單 須檢附先前存根聯

2015-12-31 03:49 經濟日報 稅務問答

新莊區曹先生問: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如填報錯誤,應如何申請更正?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扣繳單位在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後,如果發現資料內容填載錯誤、漏報或應剔除部分,可寫申請書向所轄國稅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更正。

申請的時候,要附上扣(免)繳憑單更正後的報核聯和更正前的存根聯;如果各類所得申報書也有錯誤,則要另外附上已驗印的原申報書第2聯和更正後申報書一份,並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辦理更正。如果採網路申報的扣繳單位,在申報期限屆滿前,得透過網路上傳更正其申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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