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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31<稅務法務>問答/自聘代書報遺產稅 付出費用不可扣抵
問答/自聘代書報遺產稅 付出費用不可扣抵2016-03-31 00:44 經濟日報 雲林訊
二崙鄉賴先生問:聘請代書代辦遺產稅申報,代書費是否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執行遺囑及遺產管理的直接必要費用,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的要件,必須是被繼承人遺囑指定或由親屬會議選定或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所支付的費用,才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至於繼承人自行找會計師、律師或代書代為處理遺產或申報遺產稅,是繼承人為自己之權益所為作為,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不符,不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免費電話0800-000321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洽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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