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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1.16<稅務法務>104年綜所稅第三批退稅 1月20日入帳

張貼者:2017年1月16日 下午4:41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7年1月16日 下午4:42 ]

104年綜所稅第三批退稅 1月20日入帳

2017-01-16 14:44經濟日報 記者劉懿慧╱即時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04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將在1月20日存入受退稅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或於當天寄出退稅憑單給受退稅人,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

該局指出,本批次退稅包含逾期申報,或原申報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的案件,件數約1.6萬餘件,金額約8,200萬元,其中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有1.1萬餘件,採憑單退稅有5,000餘件。

民眾如接獲退稅憑單,請儘速在3月20日前,持向指定的金融機構兌領或提出交換,若退稅憑單金額不滿5,000元,可向憑單上指定的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若逾期則須至4月底轉開國庫支票後才能領取。

如欲查詢綜合所得稅退稅撥付狀況,可於退稅日後利用各地區國稅局網站查詢,或持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多多採用存款帳戶退稅,除在退稅當日稅款立即撥入外,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汙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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