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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2.06<稅務法務>洗錢防制法看過來/政治人物閨密們 列管

張貼者:2017年2月5日 下午4:57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7年2月5日 下午4:57 ]

洗錢防制法看過來/政治人物閨密們 列管

2017-02-06 05:11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專題報導

因應國際防制洗錢評鑑,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擴大列管範圍,須加強客戶審查對象,新增國內政治人物及有密切關係者,法務部將另訂名單範圍,除現任及卸任的首長、立委等政務官全面納入,其親信、密友也入列。

配合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在6月上路,法務部將訂定相關子法,其中以擴大須加強客戶審查對象,最受關注。

依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7條,金融機構對現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者,以及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者,應在有「高風險」業務關係時,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違反者將處罰鍰。

也就是將須加強客戶審查對象,從現行「國外」重要政治人物,擴大到「國內外」重要政治人物及有密切關係者。

哪些人會被列入名單?除了這些高知名度的重要政治人物(PEPs)外,那些算是有密切關係者?都格外令人好奇。

法務部官員表示,會參考國際作法訂定「名單」範圍,以利執行。以國際作法來看,重要政治性職務者,包括行政、立法及司法部門政務層級以上的官員,像首長、國會議員等。至於「密切關係」者,在國際規範上,通常是指「associate」(親信),像「機要」、「密友」等,都算在內。

值得注意的是,不止現任政務官,卸任者也在列管範圍內。前立委李桐豪日前在臉書上抱怨,他到一家未曾往來的銀行開戶被鎖。官員表示,卸任政務官,只要風險評估政治影響力還在,就會被列加強客戶審查範圍,多問一些。

官員說,以前國內銀行這些動作都沒做,去國外設分行也不會注意;外銀來台時也會有壓力,因外銀母總行會要求依國際標準。

至於卸任政治人物要被「列管」多久?官員說,國外有些有設年限,有些沒有,有年限的,短的卸任後五年內、長則二、三十年。

因大多數國家未設年限,因此,我國不打算訂年限。不過,被視為須加強審查對象,也不必擔心,只有在高風險業務關係時,才會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舉例來說,某重要政治人物太太,買賣很多股票、基金或到國外投資等,就會加強審查,包括了解最終受益人、為何做這筆交易等;如果是一般薪資轉帳,不會加強審查。

至於加強客戶審查方式,主要包括開戶程序、金融交易及買賣不動產等;還有一些臨時性交易,例如突然跑到沒有往來的銀行辦匯款,官員說,這是詐欺集團的車手最常見的手法,全家人從台北去南投玩,順便買個菜有可能,但如果跑到南投匯款,可能就要加強審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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