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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4.10<稅務法務>股利稅改 分離課稅、部分免稅併陳

張貼者:2017年4月9日 下午5:48高雄市記帳士公會   [ 已更新 2017年4月9日 下午5:48 ]

股利稅改 分離課稅、部分免稅併陳

2017-04-10 02:36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股利所得委外稅改報告周五出爐,股利所得稅改拉開序幕。據了解,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將因應世界潮流畫句點,改採分離分級課稅或部分免稅,增加的財源將拿來減輕我國股民稅負負擔,也減少了內外資稅負差距。

根據現行的兩稅合一制度,公司賺錢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當個人股東投資該公司獲配股利,個人股東在申報綜所稅時,應將這筆股利所得合併申報;但個人股東可以將公司已繳納稅款的一半扣抵稅額。

為避免稅率低的散戶、小股東被加稅,配套提出股利抵減稅額。因應稅改後的稅收缺口,現行百分之十七的營所稅稅率估計僅調高○點五至一點五個百分點,綜所稅最高稅率可能維持百分之四十五或微降,再搭配調高薪資特別扣除額等,以維持我國的國際競爭力,又符合租稅公平原則。

股利所得若改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會讓高所得者減稅、低所得者加稅,因此股利所得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出局,可避免稅改造成劫貧濟富、所得分配惡化的結果。採用股利所得分離分級課稅或部分免稅,則各有利弊,也涉及未來整體稅制變化,研究團隊將兩案併陳,交由財政部定奪。

股利若採分離分級課稅,將依綜所稅的「家戶所得」,另外設計稅率級距分級課稅,再合併申報、結算完稅。也就是說,依據綜所稅級距課股利所得,綜所稅稅率高的人,股利所得稅率也高。

不過,一旦分級分離課稅,綜所稅中的資本利得稅就僅剩下租金所得和部分利息所得,會破壞綜所稅制,讓我國稅制走向資本及勤勞所得雙元稅制。

若股利所得採部分免稅,以半數計稅為例,就是股利只有一半要併入綜所稅課稅,股利所得一億元的大股東,等於五千萬股利所得可免稅。此種方式可維持綜所稅稅制,但嚴重衝擊稅基。

此外,年所得淨額超過一千萬元,綜所稅稅率最高的族群,有七成收入來源是股利,可享稅改降稅的好處。

股利所得課稅改革方案 圖/聯合報提供股利所得課稅改革方案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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