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2 12:27經濟日報 記者陳慶徽╱即時報導
黃國昌提到,目前我國既存的法規中,仍有需多不合理與無效率的行政程序,而他點出,許多問題也許不會是在法規面上,而可能是在行政命令、規則或甚至在注意事項層次。 黃國昌以日前時力接獲有關稅務代理人的案件為例。案件的相關人會計師吳佩珍指出,此案是受託國外的基金來擔任其在台納稅保證人,而此程序其實只要取得國外授權人的證明書即可辦理。然而,在賦稅署相關注意事項中,卻要求需要承辦人外國法人所在地開曼群島辦理,而不承認該法人代表人在紐約辦事處的相關證明,大大增加辦理成本。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指出,此案件賦稅署在收到意見後,一個月內就完成修正,後續也會陸續檢討相關業務。 談到此案,黃國昌表示,國稅局已修正新版申請書,效率非常好,他期待未來在體檢小組成立後,時力除了黨團原有的財經、產業兩小組會針對重要法規提出建議外,也可藉由專業人士就實務面於法規上遇到的問題向體檢小組提出,透過此小組作為與行政機關溝通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