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委會通過延長免徵電動汽機車使用牌照稅至110年2017-10-30 14:58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30日)初審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後,將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為止 (原先到明年1月5日)。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適用免徵牌照稅的電動汽車有929台,法案通過後,150CC電動機車也納入免稅範圍,估計有27台,加總共956台。 根據經濟部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延長電動車輛免稅措施4年後,預估可增加電動汽車5795台、電動機車17萬1000輛,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將增加45億元,扣除貨物稅、使用牌照稅、營所稅及營業稅稅損37億元後,整體稅收增加8億元。 |